(资料图)
河南广电·大象新闻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金正义 吴宣萱
为切实减轻群众诉累,践行司法为民宗旨,日前,信阳市光山县法院文殊法庭前往崔大塘村村部开展巡回审判工作,巡回审理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。
2018年11月,原告龚某等20人与被告王某签订了30年的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》,约定将龚某等20人所属的220余亩土地及水塘承租给被告,用于种植金银花。合同签订后,王某按期支付了三年的租金,但2021年11月起王某并未按时支付租金,龚某等20人多次催要也被一再拖延,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光山县法院接到诉状后,为更好保障农民合法权益,立即开通绿色通道。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,考虑到该案涉及人数较多,且部分原告年纪大,腿脚不便,决定到村部开庭。
庭审中,原、被告双方依法进行了各自的陈述和答辩,承办法官仔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,并就争议问题进行详细询问、耐心释法说理,引导双方正确处理纠纷。但由于双方意见相差较大,未能当庭达成调解协议,后续将对这起案件择期判决。
庭审后,承办法官还去到争议土地进行实地查看。
下一步,光山县法院将以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创建为契机,充分发挥巡回审判法庭便民、利民的特点,切实打通为群众服务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